又歸零了。

折騰了約5個月,這一次,我終於下定決心,而且誠實的面對我自己,然後...身體力行的隨心所欲的做到了。

以前的以前,我以為分享是一件很美妙的事,但是都變了,一個人的獨享生活竟是我現在最嚮往的事。開心笑,因為想笑,不是因為別人笑我也笑,不用為了討好誰而假裝。

喜歡聽他們做得好事:老師問:這篇台灣通史論是字序還是他序呢?朱巴巴大舌頭的說:「他」「自」己序。喜歡聽到某個人默書憤的時候竟然寫:書憤 (作者)陸游智皓,喜歡阮靖靖盜電,喜歡李斯巴甜座位寫著:NO EAT!

喜歡喜歡喜歡,我喜歡這樣的生活啊,我喜歡這樣的同學,嗯,對呀。

其實,在團體也可以過得很好,但是我不喜歡用假笑來隱藏什麼,還是依舊喜歡瞪人,依舊喜歡在心裡咒罵,不可能永遠都是好的,但如果讓我討厭的是遠大於好的,那我就選擇離開吧。

有時後覺得很可惜,覺得終於有一個人瞭解你,可是因為了什麼原因,他竟然對你糜爛,他不再是你想像的他,在鏡頭前,他是一株空谷幽蘭、出水芙蓉,可是當你真正見到他以後,才赫然發現原來它是一株凡花。

我不喜歡的,我不想握在手裡,把它還回去吧。我的微笑你達不到,不想要你尷尬,我用假笑,一次、兩刺、三次,每一次都讓我痛苦,那就這樣吧,我沒有了。

沒了,哈哈,為什麼每次都是我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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